各会员及非会员单位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》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,中国从此将逐步告别企业所得税“双轨”时代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(草案)几易其稿,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会签,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征求意见,于正式颁布。2007年12月6日正式颁布。
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精线条立法原则,实施条例将明确与原来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全部衔接事项,并就社会重点关注的税前费用扣除、涉外企业优惠、关联交易、反避税措施等内容进行全面阐述。在距离新法实施的有限时间里,提前获知条例内容对企业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。企业如何规避因新税法实施所带来的税收风险、如何充分利用新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、如何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节企业利润,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处理等工作,都是摆在企业面前急需要解决的难题。为此,应广大企业邀请,于2008年8月14号~21号在成都市四川省社保大厦举办本期高层研讨会,此次研讨会届时将邀请本网知名实务操作专家龚厚平老师入会主讲。
【学员对象】
各企业总经理、总会计师、财务总监、财务经理、税务经理、会计主管、税务人员等。
【研讨方式】
重点采用“方法与操作结合”、“案例与实践同步”的专题讲解方式,并辅以提问、答疑、讨论、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。
【课程大纲】
第一讲: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
第二讲:纳税筹划的平台及技术手段
第三讲:纳税筹划方案取舍标准
第四讲:分税种的纳税筹划及案列分析
第五讲: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对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及分析
【会议费用】
会员每人200 元,非会员每人300元(含师资费、资料、场地费、中餐),住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重点会员另行通知,如果参加考察请直接联系会务组。
请直接将相关会议费用汇入:
开户名称:成都亚财联讯财税咨询有限公司
开户帐号:3107
2009 2163 1120 0013
开户银行:成都市商业银行(华兴)浣花北路支行
以便进行报名确认。
【报名办法】
1、每期参会人数限额100名,报满为止。请将《参会回执表》传真至:
028-86603757 028-86694646
2、会务咨询电话:13908238787 13541322529 86603758
【培训时间及地点】
开会地点:省社保宾馆大厅(西大街258号)
报到时间:2008年8月13日全天
培训时间:2008年8月14号至21号(15日~21日为考察时间)
上午:8:30-12:00
下午:2:00-5:30
附件:《参会回执表》